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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汉工程科技学院招待费管理办法

文章来源: 点击: 更新时间:2017-06-05

第一条  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接待工作,合理控制招待费用,防止奢侈浪费行为,根据财政部《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院实际,特作如下规定

 

第二条  接待原则

根据来客级别,实行对等接待。接待工作要严格报批,严格标准,切实做到热情、周到、节俭、实用,反对铺张浪费。

 

第三条  招待费的开支范围

本规定所称招待费,是指学校为执行或开展公务活动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招待费用。包括在接待时发生的餐费、住宿费和交通费用等。

 

第四条  招待费的开支标准

由各部门按规定标准在预算范围内开支。超过标准需事先报分管校领导批准。

 

第五条  招待费的经费划分

1、由学校负责接待的招待费用,在学校经费预算中作专项安排,由院办统一管理,从严控制。

2、部门负责的招待费用,原则上应在部门基金或相关经费中列支。确因工作需要,在学校专项活动中发生的招待费,经批准后可以在学校专项经费中列支,但必须严格控制。

 

第六条  招待费的审批及管理

1各部门招待费审批严格按学校规定的审批权限执行。

2、招待费必须由各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批,未经批准的招待用餐和超标准的招待费经费自负。

3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。确因工作需要参与接待的工作人员,可安排工作餐。

 

第七条  招待费的报销

招待部门须在招待完毕3个工作日内,由经办人持发票(附招待费用清单)按财务报销程序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。

 

第八条 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,原招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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